- 索 引 號:QZ04101-1500-2025-00117
- 發布機構: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8
為加強水土保持空間管控,強化農林開發等生產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預防和減輕水土流失,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現將泉港區禁止開墾陡坡地劃定范圍公告如下:
一、嚴禁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和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山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
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種植經濟林的,應當科學選擇樹種,合理確定規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全區范圍內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涉及涂嶺鎮、前黃鎮、界山鎮,劃定圖斑共計130個,總面積2601.42公頃(詳見附件1、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泉港區禁止開墾陡坡地面積統計表
2.泉港區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圖
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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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35050502000114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