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4120-0000-2025-00025
- 發布機構:泉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2
為全面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現就公開征集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線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線索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圍
1.違規異地執法。未履行異地辦案協作手續的,未解決管轄爭議的,未在當地有關機關配合下等情況,違規實施異地執法的行為。
2.趨利性執法。直接或變相下達罰款收入指標、非稅收入任務,將考核評價結果與案件辦理或罰款收入掛鉤,利用執法職權刁難企業、謀取利益等行為。
3.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未按照法律法規明確收費、罰款、檢查、查封的事項、依據和標準,向社會公開。不具備行政執法資格的組織或人員實施行政執法行為。擅自增設事項,提高標準、金額、頻次,擴大范圍等行為。
4.執法簡單、粗暴。重處罰、輕教育,以罰代管、一罰了之。不聽陳述申辯、不問緣由,對待群眾“冷橫硬推”,甚至粗暴執法等問題。“一刀切”執法,執法標準不一致、要求不統一,加重企業負擔。
5.執法“尋租”。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吃拿卡要、違規提供有償服務,對輔助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監管不力等行為。
6.執法不作為。對群眾和企業反映問題視而不見、久拖不決、壓案不查,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不處理、該立案的不立案、辦理案件超時限,該移送的案件不移送等行為。
三、線索投訴舉報方式
1.電子郵箱:qgqsgjzfdd@163.com
2.舉報電話:0595-87979315
3.信函渠道:泉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山腰街道錦繡街118號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郵編:362100。
四、注意事項
(一)本次受理的范圍主要是涉企行政執法問題,其他不屬于受理范圍的問題,請依法依規按程序向有關部門提出。
(二)舉報材料通常包括:被舉報人基本信息、被舉報人涉嫌構成違法行為的相關事實和證據材料;實名舉報的,提供舉報人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等。提供的圖片、視頻材料應清晰,線索和證據材料應客觀真實、盡量詳細。
(三)反映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對所反映的內容真實性負責,不得虛構、夸大、捏造事實,對借機誣告、陷害等行為,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四)已由紀檢監察機關、信訪等部門受理,或已申請行政復議和進入司法程序的相關問題線索,不納入本次線索受理征集范圍。
歡迎廣大企業群眾積極反映相關問題線索!感謝社會各界對涉企行政執法工作的關心支持和協助配合!
泉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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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35050502000114號

